案例中心
case center
防火玻璃燒檢是指將待檢測的防火玻璃遞送相關專業(yè)國家機構進行規(guī)范化流程化檢測,也就是型式檢驗。防火玻璃檢驗通常分為出廠檢驗(尺寸、外觀、透光度檢測)和型式檢驗。型式檢驗一般是指防火玻璃燒檢。
型式檢驗
1、檢驗項目:本標準技術要求規(guī)定的全部項目,但耐輻射性能可根據(jù)產(chǎn)品用途供需雙方定是否檢驗,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進行型式檢驗。
a. 新產(chǎn)品或老產(chǎn)品轉廠生產(chǎn)的試測定型檢驗。
b. 正式生產(chǎn)后,如結構、材料、工藝有較大改變,可能影響產(chǎn)品性能時。
c. 正常生產(chǎn)時,定期或積累一定產(chǎn)量后,應周期性進行一次檢驗。
d. 產(chǎn)品長期停產(chǎn)后,恢復生產(chǎn)時。
e.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。
f. 國家質監(jiān)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。
2、抽驗方案
尺寸、厚度偏差、外觀質量、彎曲度抽樣和判定表
批量范圍 |
抽檢數(shù) |
合格判定數(shù) |
不合格判定數(shù)量 |
2~8 |
2 |
0 |
1 |
9~15 |
3 |
0 |
1 |
16~25 |
5 |
1 |
2 |
26~50 |
8 |
2 |
3 |
51~90 |
13 |
3 |
4 |
91~150 |
20 |
5 |
6 |
151~280 |
32 |
7 |
8 |
281~500 |
50 |
10 |
10 |
3、判定規(guī)則
(1) 進行防火玻璃的尺寸、厚度偏差、外觀質量、彎曲度檢驗時,如不合格品數(shù)小于表8中的不合格判定數(shù),該項目合格;如不合格品數(shù)等于或大于表8的不合格判定數(shù),則認為該批產(chǎn)品的該項目不合格。
(2) 進行耐火性能、可見光透射比、碎片狀態(tài)檢驗時,樣品全部滿足要求為合格,否則該項目不合格。
(3) 進行耐熱性能、耐寒性能、耐紫外輻照性能檢驗時,樣品全部滿足要求,該項目合格;如二塊樣品不合格,則該項目不合格;如果有一塊樣品不合格,可另取三塊備用樣品重新試驗,如仍出現(xiàn)不合格品,則該項目不合格。
(4) 進行抗沖擊性能檢驗時,如樣品破壞不超過一塊,則該項目合格;如三塊或三塊以上樣品破壞,則該項目不合格;如果有二塊樣品破壞,可另取六塊備用樣品重新試驗,如仍出現(xiàn)樣品破壞,則該項目不合格。
(5) 全部檢驗項目中,如有一項不合格,則認為該批產(chǎn)品不合格。
防火玻璃檢驗方法
1、尺寸及厚度的測量
尺度用小刻度1mm的鋼直尺或鋼卷尺測量。厚度用符合GB1216規(guī)定的千分尺或與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測量玻璃四角中點,結果以四角平均值表示,數(shù)值準確到0.1mm。
2、外觀質量
在良好的自然光及散射光照條件下,在距玻璃的正面600mm處進行目視檢測。
3、耐火性能
按GB12513鑲在構件上進行耐火試驗。
4、彎曲度
將玻璃垂直立放,把鋼板尺的直線邊緊貼試樣,用塞尺測定玻璃與鋼板尺之間的大縫隙,此值與變長之比的百分率為該玻璃的彎曲度。
5、光學性能
按GB503的第十章進行檢驗,也可采用等效的設備進行檢驗
6、耐熱性能
(1) 采用尺寸為300mm*300mm的試樣,試驗前,試驗用在常溫下防止6h以上,檢查外觀質量并詳細記錄缺陷情況。
(2) 件試樣放入恒溫箱,并使箱內溫度上升至50℃,保持6h后取出。
(3) 將取出的試樣沒在常溫下放置6h以上,檢查其外觀質量和透光度。
7、耐寒性能
(1) 采用尺寸為300mm*300mm的試樣,試驗前,試樣應在常溫下放置6h以上,檢查外掛質量并詳細記錄缺陷情況。
(2) 將試樣放入低溫箱,并使箱內溫度降至-20℃,保持6小時候取出。
(3) 將取出的試樣,在常溫下放置6小時以上,檢查其外觀質量和透光度。
8、耐輻照性能
取六塊試樣進行試驗,其中三塊為備樣。試樣規(guī)格應為300mm×76mm。試驗應按照GB/T 5137.3-2002進行。
9、抗沖擊性實驗
(1) 采用610mm*610mm的試樣,試驗前在23±5℃的室內保持4h,取出后立即進行試驗。 (2) 將試樣放入框架上,當防火玻璃所用原片玻璃厚度不同時,應該將薄的一面朝向沖擊體。 (3) 采用質量為1040g±10g、表面光滑的鋼球,放置在距離試樣表面1000,mm高度的位置,從靜止的狀態(tài)不假任何外力自由落體在試樣中心點25mm以內,觀察其破壞的狀態(tài),一塊試樣只能沖擊一次.
10、碎片狀態(tài)
取四塊樣品進行試驗,樣品尺寸為1100mm×360mm。按GB 15763.2-2005中6.6規(guī)定的方法進行試驗。
按照產(chǎn)品類別劃分?
按照適用場所劃分